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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磨剑”,为了今天——写在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实施之际

来源:热点新闻网 编辑:刘倩佳 时间:2020-11-13

“十年磨剑”,为了今天

——写在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实施之际

“十年磨剑”,为了今天——写在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实施之际

淳溪街道凯金广场进行《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发放厨余垃圾桶,兑换香皂、洗洁精等生活日常用品。刘列 邢光理 徐琦摄

今天,是南京历史上有着特殊意义的一天。《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由此启幕。

为迎接这一天,南京其实已足足探索了10年之久,有过迷茫、有过停滞,用心总结、鼓足勇气再出发……

这10年垃圾分类之路,南京走得颇为艰辛,但又异常坚定。因为对于高质量发展的南京而言,垃圾分类作为践行“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必答题、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必选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修课,必须下决心高起点高标准大力度推进。

2011年:10.9万户开始“摸索”

时间轴线的刻度,记录下垃圾分类进入南京的生动轨迹。那年,是2011年。

“目前,南京每人每天要产生1.5公斤垃圾,全市每天日产量5000吨垃圾,预计到明后年,就可能达到6000—7000吨垃圾,其中厨余垃圾占40%—50%……随着垃圾日产量变多,垃圾填埋场分别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进入‘超期服役期’。”南京虽然早在2000年就被原建设部确定为全国8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但2011年前只在很小范围内作了试点,真正动起来还是在2011年。当年9月,南京召开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市领导表示,南京正遭遇“垃圾围城”困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迫在眉睫。南京,必须“分”!

动员会上,我市明确当年10月起在玄武区、原白下区、建邺区和鼓楼区各选取一个街道进行试点,涉及家庭10.9万户。具体方式为:家中实行垃圾“四分类”,“定时投放、定时收集”直收直运,分类过的四类垃圾分流进行终端处理。

为了推动垃圾分类试点,市城管局与南京大学合作,建设了一部生化处理设备,所有餐厨垃圾运至轿子山,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其他垃圾按照原有环卫工转运的方式,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可回收垃圾,则由商务部门负责分拣、回收。有害垃圾由城管部门拖运走,交环保部门进行处置。

玄武区锁金村街道是当年率先试点区域之一。家住锁金四村的玄武区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曹皖萍是当年垃圾分类的督导员之一。“锁金四村共入住了3200多户居民,启动垃圾分类后,每两三幢楼之间选一个投放点,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垃圾桶。包括我在内的26名督导员每天守在投放点,手把手告诉居民怎么分类怎么投放。坚持半年后,小区的垃圾分类率超过了60%!”说起当时的场景,她记忆犹新。

2014年:创新模式“破局”

然而,分类的“好势头”并没有持续下去,垃圾投放又回到了“大一统”,垃圾分类在江南八区全面推行的美好愿景没有如期实现。

但南京并未因此放弃垃圾分类,一些看好分类前景的环保机构也聚集到了南京。

2014年,南京开启“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市场化运作—居民分类投放换积分”模式,部分居民的热情重新被调动起来。

栖霞区尧化街道金尧花园小区是当年首个开展垃圾换物的小区。工作人员每天早上统计各户的厨余垃圾量,人工积分,积分可以换鸡蛋等生活用品以及便民服务等。这一新型垃圾分类模式很快扩展至鼓楼、建邺、雨花、六合等区域的40多个小区,后又推广至全市500多个小区。

垃圾分类积分兑换也是当时深圳、上海、杭州等国内很多城市推行的模式,但都面临着同样的尴尬——参与的居民垃圾分类效果很好,可参与率并不是很高。当时我市分类小区中,参与率低的仅有7%—8%。

在全市8家参与小区垃圾分类的企业中,南京志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时间最长、覆盖小区最多,曾经一度覆盖全市330个小区、24万户家庭,但平均参与率只有39.4%。“老年人多的小区、拆迁安置房小区,居民参与率较高;高档小区,居民参与率较低。说明积分兑换这种方式,并非对所有居民都有吸引力。”志达公司总经理朱星龙坦言。

“垃圾分类是条漫漫长路,做得比较好的台北,推了快10年才全面实现。”城管部门相关人士认为,如何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公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是必须破解的难题。

2017年:“全国试点”,箭在弦上

就在想办法破题时,南京迎来“国家级要求”。2017年,南京被列入全国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要求,2020年年底前,46个试点城市城区范围内要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此,南京明确提出目标:2018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至2020年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垃圾分类,箭在弦上。

当年,南京划定首批12个街道实施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垃圾分类掀起又一次高潮。

2018年7月13日,市政府官网发布《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这是我市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分类责任。

根据通告内容,南京市范围内的单位(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和个人应该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如有单位违反该通告,将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18年11月6日,南京城管对四类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的垃圾分类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执法,当日便开出6张罚单。执法人员坦言,要对个人和单位更有约束力,应该尽快立法。

2020年:全面强制分类

为垃圾分类立法,2019年起,这样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关工作也在加速推进。2020年,立法工作正式提上日程。

“南京为什么要为垃圾分类立法?理由有多方面。其一,垃圾治理关系人居环境的改变,关系城市综合发展,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一环,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其二,截至2019年11月,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有30个城市已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237个地级市启动垃圾分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一级巡视员夏德智在市城管局举办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讲会上表示,立法的本质就是要用法治的力量来做一个重大改变,让垃圾处理这件“麻烦事”变成每个人的“分内事”。

首次探索开展“实践体验式立法”,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本小区或本单位垃圾分类试点情况为窗口,亲身实践、细微观察、座谈了解、撰写日记、全过程体验试点;开展专题立法调研,把会议室“搬”到现场;举行立法听证会;召开专题立法协商会,对《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意见征询……今年以来,垃圾分类立法成为最热话题。

不断论证、不断修改,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批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确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南京,要正式“分”了!

为了以更“稳健”的脚步迈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今年4月16日,市委市政府宣布64个小区、101家单位先行先试,启动垃圾强制分类前的“预演”,探索关键制度措施的实施路径,广泛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做法,及时补齐短板,让《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更符合南京实际情况,以夯实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

撤桶并点、定时收运。在南京,垃圾分类这场“新时尚”迅速席卷城市和乡村。建邺区江心洲街道星洲府·澜庭小区试点两个月后,其他垃圾量就实现了减半。广大农村更走在了“时尚”的前列,606个行政村、7398个自然村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

10年垃圾分类之路证明,推动垃圾分类,不仅需要法律护航,还必须解决过去多年“走走停停”的痛点——末端处理设施缺乏。

“处理能力的不足,导致分出来的垃圾最后还是‘一锅端’,大大制约了前端分类的推进,也打击了居民的积极性。这是此前垃圾分类推不动的重要原因。”锁金村街道环卫科科长张小卫直言不讳。

直面痛点补短板,我市近年持续加大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51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95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335吨/日。

眼下,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力度还在持续“加码”。随着江南焚烧处理厂厨余协同处理项目、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厨余项目、城南转运站厨余压榨技改项目,以及溧水开发区厨余处理站的建成投用,我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年内将达1650吨/日,完全可以满足末端处理需求。

分出的垃圾需要分类收运,各区已建成多条收运专线。鼓楼区仅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运专线就多达26条,玄武区各类垃圾的收运专线逼近60条。 

前端分类—定时定点投放—集中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置,南京垃圾分类,实现了完美“闭环”。

所有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是可盼。今天,当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序幕拉开,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一个人也多了一份义务和责任,必将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南京写下生动注脚。

南报融媒体记者 李芳 顾小萍

【南京垃圾分类大事记】

●2000年6月,原建设部确定南京及北京、上海、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11年9月,南京召开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明确当年10月起在玄武区、原白下区、建邺区和鼓楼区各选取一个街道进行试点,涉及家庭10.9万户。

●2013年6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2014年,南京开启“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市场化运作—居民分类投放换积分”模式。

●2017年,南京被列入全国先行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试点城市之一。南京划定首批12个街道实施垃圾分类全域覆盖,垃圾分类掀起又一次高潮。

●2018年7月13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通告》发布,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2020年4月16日,我市宣布在64个小区、101家单位启动垃圾分类先行先试。

●2020年7月31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获得批准。

●2020年11月1日,全市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对拒不分类的个人和单位可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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